非常讨厌
非常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在写文章的时候背后有人,而且是那种不觉得窥视别人的隐私有什么不对的人。
虽然我的 blog 绝大部分内容都不是私人的东西,但这种感觉就是不好。这就像尽管有时候你侵犯我的权利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损失,或者可能还有好处,但我就是不喜欢我的权利被侵犯。
特别是工作繁忙的时候,本来空闲的时间就不多,还要打游击一般的写东西。
I Power Blogger
非常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在写文章的时候背后有人,而且是那种不觉得窥视别人的隐私有什么不对的人。
虽然我的 blog 绝大部分内容都不是私人的东西,但这种感觉就是不好。这就像尽管有时候你侵犯我的权利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损失,或者可能还有好处,但我就是不喜欢我的权利被侵犯。
特别是工作繁忙的时候,本来空闲的时间就不多,还要打游击一般的写东西。
科幻世界四月份《生命何以设计》一文中某句如下:
陪审团最后做出裁决,认为生物源自某种高智能设计师手笔的“智能设计论”系宗教理念,如若在共立学校科学课上讲授该理论,即触犯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第一条:禁止在美国的公共学校中教授创世论。
除了 orz 之外我无话可说。
王晋康的《高尚的代价》几个地方都很没水准。
首先是谈到“蝴蝶效应”时常犯的第二类错误,就是以为只有杀死一个生物才会造成未来巨大的改变。殊不知教会古猿人用火,转移所谓的元祖细胞,甚至吸收光线,扰动空气,出现在重力场中,这些细微的变动,只要有足够时间的积累,未来都会天翻地覆。
其次“不会对时空造成任何干扰的理想流线型时间机器”,和“看不到光线的隐身衣”是一类,只要你看到了过去世界的景象,那么必然有光线被你的视网膜阻拦,反正是不会把你当作完全透明的物体毫无阻滞地穿过的,否则“测不准定律”就可以自杀了。那些喜欢高科技话题的科幻作家不要在假想观察者的时候还停留在上个世纪之前嘛。而且随随便便用一个“理想”状况就解决了时间机器的基本问题之一,是不是太便宜了一点?
第三则是对生物元祖的错误认识。
就算存这么一个生物元祖,它被移动到五十万年的海水之中,并不一定就能生存下去,极有可能是短期内死翘翘,毕竟环境变化很大。
另一方面,这个生物元祖可能只是在特定环境下比其他有机物组织生存得更成功而已,不代表当时只有它一个竞争者,也不代表换一个时代它仍然是幸存者。比如全人类的线粒体都来源于“非洲夏娃”不表示当时就只有这么一个雌性祖先,也不意味着时移势易后必定还是同一个个体传下线粒体基因。
就算前面的两点都不追究,提前五十万年的进化过程也许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线,如果简单地以为把元祖的时代提前,后来发展的进度也只是一起平移,那只能说明在王晋康的认识中生物的进化是固定路线且与环境割裂的。
于是故事中脸谱般的人物和做作的道德反思就越发显得可笑了。所以说在妄谈道德之前最好先把知识的基础打牢靠一点。